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20-11-13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各高等学校,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:

   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,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进一步总结经验成果,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(以下简称“国创计划”)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,根据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》,经研究,决定于今年开始启动“国创计划”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编制工作(简称年报)。现将2020年报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报送对象

   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、中央部委属高校(含部省合建高校、军队院校)。

    二、报送内容

    各地各校在系统梳理本年度“国创计划”项目开展情况的基础上,编制年度报告,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实施概况、项目组织管理方式、主要教育教学改革举措、支持保障手段、项目特色与成效、典型经验做法、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部分数据填报(登录网站查看附件)等。

    三、报送方式

    年度报告及数据采用网络平台报送的方式,请各地各高校登录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”,上传年度进展报告的电子件(word格式)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(pdf格式),填写主要数据。(网址:http://gjcxcy.bjtu.edu.cn/,《操作指南》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)。各地各校年报将主动对外公开,请勿上传涉密信息。

    中央部委属高校(含部省合建高校、军队院校)直接向我司报送,并将通过平台自动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

   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本区域高校开展年度报告报送工作,形成本省(区、市)年度报告并报送我司。

    四、时间节点

    数据采集时间区间:2019年11月1日-2020年10月31日

    中央部委属高校报送截止时间:2020年11月30日;

   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截止时间:2020年12月15日。

    五、联系方式

    技术支持:陈晓萱,025-83215097,18013908687

    “国创计划”专家组:张诗阳, 022-85356053,13752041618

   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:徐源,010-66096262

   




教育部高等教育司

2020年11月13日

正文结束